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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装箱储能柜出口
来源: | 作者:logistics-101 | 发布时间: 2024-06-05 | 12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储能柜设备是一种用于储存电能的设备,其基础单元是储能柜。这种设备可以像充电宝一样储存电量,并且具有较大的储电量,能够满足大量家庭一天的用电需求。随着新能源的发展,储能设备的需求量不断增加,我国的储能柜出口量也在持续增涨。

 

目前锂电池储能柜的问题:

锂离子蓄电池的电芯功率超过20W或电池总功率超过100W,都属于9类危险品,UN号为3480。在出口时,需要将它们归类为第9类危险品出口。

设备中装有锂电池,整个设备也属于9类危险品。UN号码为3481。出口时需要将它们归类为第9类危险品。

如果配备了灭火系统,并且该系统包含灭火器,那么它属于2.2类危险品。UN号为1044。出口时,需要将它们归类为第2.2类危险品。

如果锂电池储能柜的制冷系统中使用氟利昂,那么它也属于2.2类危险品。不同型号的制冷系统会有不同的UN号码,例如UN1018等。为第2.2类危险品。

我们知道危险品出口需要办理危包证,但是这些电池和灭火器制冷剂是装在系统的,没办法去做包装性能检测。办不了危包证。

那是不是可以将整个锂电池储能柜作为一个产品进行申报呢?

所以联合国相关部门于20176月发布了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,新增了14UN号码,新增了一个UN3536。中文适运品名表述为装在货运装置中的锂电池组,锂离子电池组或锂金属电池组。并且对UN3536做出了特殊规定,代码为SP389。关于特殊规定SP389的具体解释为:UN3536仅适用于在货物运输组件中安装的锂电池组,锂电池组的用途是给货物运输单元组件提供外部动力,锂电池组必须稳固地放置在运输组件的内部结构上,比如锂电池架或者锂电池柜,以防止锂电池短路、碰撞、摩擦、晃动导致的危险,必须装置防止锂电池过充和过放的必要保护系统,以及必要的防护系统,比如灭火系统、制冷系统等。除此之外,货物运输组件内不允许放置任何其他和储能系统无关的危险品货物。所以储能柜按UN3536出口,就不用办灭火器和制冷剂的危包证了。

储能柜出口所需要的资料文件:

1、储能柜的船级社证明及箱证。

这些文件用于证明储能柜的检验合格情况和相关技术标准。

2、锂电池UN38.3报告

3MSDS

4、海事情况说明等

同时您还需要提供储能柜的照片,包括正面、侧面、反面、铭牌、锂电池及灭火系统、空调系统固定方式的照片。另外,需要在锂电池储能柜四周每一面都要张贴符合规则的9类危标和UN3536。等文件。

锂电池储能柜作为危险品,在出口时需要专业的危险品操作团队安排整个出口流程。

我们强烈呼吁锂电池储能柜出口需遵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,坚决拒绝危险品瞒报行为,因为危险品瞒报事故频繁发生,给各方面带来严重损失。船东和海关对危险品瞒报、漏报、错报进行严惩,除了索赔费用外还要处以巨额罚金。国内监管部门也在加大查处力度。为了维护市场环境,我们需要遵守运输要求、养成正确习惯、选择正规方式。